*、取樣前準備
1、取樣工具
收到《請驗單》后,準備采樣器、樣品盛裝容器和輔助工具(手套、剪刀、紙、筆等)。(應無菌、潔凈)
填寫取樣標簽,準備取樣記錄
2、取樣數量
依據《請驗單》和收料單品名、規(guī)格、數量等計算取樣量和取樣件數,填寫取樣證。
取樣件數:按批取樣①*般原輔料總件數n≤3時,每件取樣;n為4-300時,取樣量為n+1;n≥300時,取樣量為2/n+1。②中藥材取樣件數≤5時,逐件取樣,5---99件時,取樣5件,100----1000件時按5%取樣,過1000件時,過部分按1%取樣,貴細藥材,逐件取樣。
取樣數量:每個取樣量*般應按全檢所需數量1--3倍。特殊情況另訂。
3、到庫房指導地點
核對狀態(tài)標記,應為黃色待驗區(qū)。
核對《請驗單》內容與實物標記是否相符內容(品名、規(guī)格、產地、來源)編輯清楚、完整;狀態(tài)標記正確,
檢查包裝的完整性,按取樣原則隨機抽取規(guī)定的原本件數。
二、取樣
使用取樣車取樣:將潔凈采樣車推到待驗區(qū),開啟紫外燈、風機凈化30分鐘,將規(guī)定數量的物料脫去外包裝,置于采樣車上,用75%酒精擦拭消毒后,打開內包裝封口取樣,樣品放在適宜容器內,封口做好標記
三、取樣結束
分層將打開的樣品包件的取樣部位封口扎緊,在取樣包件上貼取樣證;填寫取樣記錄。
將藥品包件送回庫內待驗區(qū)在請驗單上簽名。
清潔、干燥、貯存取樣器具送樣到QC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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